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2:28 点击数: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考核未通过的各类学生
说明:
1.总评成绩为“缺考”“作弊”的学生无补考资格;
2.已办理“缓考”的学生随本次补考参加课程考核,不按时参加的视为弃考,总评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补考不能办理缓考。
二、补考安排
(一)公共课
补考时间:3月7日至8日
必修类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各开课部门根据确定的时间集中组织补考。
考核时间 | 开课部门 | 考核时间 | 开课部门 |
3月7日 08:00-10:00 10:10-12:10 | 公共课教学部 | 3月7日 14:00-16:00 16:10-18: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月8日 08:00-10:00 10:10-12:10 | 信息工程学院 | 3月8日 14:00-16:00 16:10-18:10 | 学生处 就业指导处 美育部 体育部 |
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以各开课部门下发通知为准。
(二)专业课
补考时间:3月5日至15日
各开课部门应合理分散安排专业课补考(含《大学生创新与创业》)的考核时间,优先考虑毕业班学生实际,确保学生补考的各专业课、专业课与公共课的考试安排不发生时间冲突,3月15日前完成所有补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成绩册和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数据仔细核对学生的不及格科目和学生名单,受理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学生的成绩复核,夯实考试组织各环节工作。
(二)根据学校考试纪律管理办法,确保补考秩序,加强监考、巡考力度;服务学生发展,基于补考数据开展教情、学情分析,对补考学生动态预警、提早干预和精准帮扶;推动学风建设,对参加补考的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及时通知学生补考安排,指导复习,督促应考,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备考,诚信应考。
(三)各开课部门确认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成绩录入完成后,1月28日起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补(缓)考名单、安排考核时间并通知相关学生;3月6日18:00前将补(缓)考成绩录入教师信息维护系统至新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补考安排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四)任课教师应在3月18日18:00前将补(缓)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3月20日18:00前将纸质成绩单、考核资料交至开课部门教学办存档。
(五)补(缓)考成绩录入规范
1.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提交(因涉及平时成绩给分,建议缓考课程补考及成绩录入教师安排原任课教师);
2.补考课程成绩考查课按“及格”(通过)或“不及格”(未通过)录入,考试课按“60”(通过)或“实际得分”(未通过)录入;
3.“缺考”“违纪”“作弊”选择“备注”栏对应选项。